2025-11-09 14:08:36
在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政策的蘇州市人生女時候,在符合生育法規的口計情況,都是劃生可以申請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的,而在2016年1月1日國家推出1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政策后,育條在各個省市下發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后,例規利都不可在辦理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,定獨但是父母辦理過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目前仍是獨生子女的家庭,仍然可享受相關福利待遇。光榮


2016年江蘇省人口計劃生育條例
江蘇省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辦理條件不變
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,證福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蘇州市人生女夫妻,可以按照規定領取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。口計
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,劃生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不再生育的育條,以及依法生育兩個子女,例規利其中一個子女死亡,定獨以后不再生育的,可以按照規定領取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。
在2016年3月21日,《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在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議上做了第三次修正,條例規定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領取條件如下:2016年1月1日,江蘇省停止辦理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
對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,不再發放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。

蘇州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:獨生子女光榮證福利不變
雖然《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是在2016年3月30日完成修正的,但是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正式停止領取時間是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頒布時間決定的,也就是在2016年1月1日后再自愿只生育一個夫妻將不可領取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。按《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規定,獨生子女父母福利不變
第二十條 持有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的人員,可以享受下列獎勵扶助:
(一)在子女滿14周歲前,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標準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;
(二)在本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,按照規定領取計劃生育一次性獎勵金;
(三)年滿60周歲的農民或者年滿50周歲只生育一個子女且該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農民,按照規定領取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。年滿60周歲未生育且未收養子女的農民夫妻參照執行。
《蘇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規定,從2016年1月1日停止辦理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后,持有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的夫妻,認可繼續按照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福利,如果在“一對夫妻生育可生育兩個子女”政策期間,持有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的夫妻再生育了一個子女,共有兩個子女,將不可在享受該福利;而對于特殊情況,如:夫妻生育了一對雙胞胎,也是不能申請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的,而且再婚夫妻其中一個人如果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話,這個人可以辦理光榮證,但是另外一個人是不可以辦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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